近日,成都市民李先生打来热线反映,他前晚在落虹桥街某烧烤店内,购买了一只无兔头的烤“全兔”。李先生向烧烤店老板提出补一个兔头,但老板以兔头均单卖为由,拒绝了李先生的要求。
随后,李先生又提出从购买烤全兔的30元钱中,扣除一个兔头所需的5元钱,也遭到烧烤店老板拒绝。对于商家烤全兔去掉兔头的做法,李先生感到很气愤。
记者出击:昨日,本报记者来到了李先生购买烤全兔的烧烤店,看到店家的招牌上写着“烤全兔”,可店内放着的7只“全兔”,都没有兔头。记者询问老板烤全兔为何无兔头,老板称兔头只能单卖,同时还说,“别的烤全兔店也是这样,烤全兔没有兔头”。
随后,记者又随机走进了5家卖烤全兔的店,发现5家店所售的烤全兔也都没有兔头。当记者提出能否在购买烤全兔时,补一个兔头,或从支付烤全兔的钱中,扣除一个兔头所需的费用,均被店家拒绝,而他们给出的理由,都是“成都的烤全兔都这么操作。”
记者把脉:“如果商家打着烤全兔的招牌,那么所售的烤兔就应该包括兔头。”记者拨通工商局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电话,工作人员说消费者可以记录下该家烧烤店的具体位置和店名,向工商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