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笔者从省食安办获悉,去年我省始终坚持把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作为改善和保障民生工作的重要内容,在强化政府责任、加强全程监管、完善制度机制、破解监管难题、深化专项治理、严打违法犯罪行为上狠下功夫,确保了全省食品安全形势总体稳定。
2011年,全省粮油、肉制品、调味料、保健食品抽检合格率98.4%,农产投入品抽检合格率97.5%,水产投入品质量安全抽检总体合格率98%,畜牧食品检测瘦肉精合格率100%,食品加工环节抽样检验合格率93.9%,流通环节主副食品检测内在质量合格率94%。
四川是食品生产大省、食品消费大省,全省现有食品生产企业1.7万家,食品经营者25万户,持许可证的餐饮服务单位17万家。
为了保证人民群众吃得安全、吃得放心,去年,全省各地都把食品安全纳入政府目标考核、纠风工作和社会治理综合整治专项内容,实行严格的食品安全行政问责制、责任追究制和重点食品安全责任事故“一票否决”制。
同时,理顺监管体制机制,建立完善综合协调机制,单独设立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统筹全省食品安全工作。目前,全省所有市(州)和164个县(市、区)新成立了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有5个市(州)、25个县(市、区)政府 “一把手”担任食品安全委员会主任。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在全省倡导和支持乡镇(街道)建立食品安全质量协管员制度,先后聘用食品协管员12310余人,把监管触角逐步延伸至社区、城乡结合部、乡村等监管力量薄弱地区。
去年,我省扎实开展了食品添加剂、火锅底料、地沟油、瘦肉精、塑化剂、问题奶粉、罗丹明B等近20个专项治理工作,还集中整治了食品生产作坊、餐饮服务行业、养殖企业、生鲜乳收购站和乳品生产经营单位等重点部位,消除了大量风险隐患,尽可能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各级农业、商务、质监、工商、食药、畜牧、公安等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完善食品安全从农田到餐桌“一条龙”的监管。
部门联动 严打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
公安部门:
严打犯罪分子整治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
去年,全省公安机关将群众最关注的食品安全问题作为工作重心,开展了严厉打击整治危害食品安全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截至目前,全省公安机关共破获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285起,在侦案件2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87人,涉案金额7亿余元。
在侦破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公室和公安部联合挂牌督办的“4·19”非法生产销售莱克多巴胺(瘦肉精)案件中,省公安厅治安总队直接立案侦办,追查源头和流向,彻底摧毁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产业链条。查明成都丽凯手性技术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莱克多巴胺高达12000多公斤,涉案金额1500多万元,抓获犯罪嫌疑人10名,逮捕7人,捣毁生产线一条。并对流入我省含有瘦肉精的猪饲料、营养剂进行了彻底追缴,消除了食品安全隐患。
农业部门:
严把源头关遏制农药残留超标
去年,农业部门在全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活动,严格生产过程监控,加大抽检力度,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步提升,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97.8%,未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农业部门引导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实行 “场地挂钩”和“农超对接”,开展农药专项整治、蔬菜农残超标整治、农资打假及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有效遏制了高毒禁用农药和农药残留超标的问题。
我省开展了以“蔬菜农药残留超标问题专项治理”、“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和“种子执法年活动”为主要内容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活动。我省今年重点抽检农药和蔬菜,省农业厅落实300万专项资金安排给60个县级执法大队,开展农药监督抽查,各地也科学合理地制定了种子、农药、肥料等农资产品质量抽检计划;安排327万元专项资金,继续开展省级蔬菜农药残留监测工作,将蔬菜农残检测项目由25项增至30项,抽检蔬菜样品总数达到5040个。
商务部门:
严把屠宰关开展猪肉、酒类等商品追溯试点
去年以来,我省商务系统全面开展了猪肉质量安全和酒类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的违法行为,开展酒类市场专项整治,并在5个城市开展猪肉、酒类等商品追溯试点。
“3·15”河南双汇瘦肉精曝光后,各级商务部门对全省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开展了拉网式的专项检查,督促屠宰企业切实落实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规范肉品品质检验,建立每批次生猪进场环节瘦肉精检查制度,依法加强了对生猪屠宰活动的日常监督检查。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1269人次,检查生猪屠宰企业2800余个,捣毁8家私屠滥宰窝点,对8家定点屠宰场发出三项整改通知,对24户经营户发出责令限期整改通知,绵阳、成都温江、成都崇州3起私屠滥宰、制售病死猪肉重大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