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在宜宾召开的2012年四川省白酒年会上,多位参会企业代表表示,茅台申请注册“国酒”商标,损害了全行业的共同利益,行业应该积极行动起来提出异议。
今年7月,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网站公布的商标初步审定公告显示,贵州茅台申请的“国酒茅台”商标通过初审。根据相关法规,在3个月公告期内如果没有异议或者异议无效,茅台将正式成为“国酒”,异议申请截止日期为10月20日。
目前,3个月的期限已近尾声,反对声浪正在加大。记者从此次年会上获悉,9月18日,川酒“六朵金花“中的五粮液、剑南春、水井坊、郎酒、沱牌已联合向国家商标局递交异议报告,首次公开、正面反对“国酒茅台”商标注册。在此之前,汾酒、衡水老白干等国内知名白酒企业已向国家商标局提出异议。而据业内人士预测,在五粮液等全国白酒龙头企业正式表明反对立场后,势必将有更多的全国知名白酒企业加入反对茅台注册“国酒”商标行列,反对声浪将会越来越大。
据了解,五粮液等5家中国名酒企业主要从法理、不公平竞争、行业不稳定、政府公信力等方面提出异议,认为茅台申请注册的“国酒茅台”商标不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国酒”一词用在白酒商品上,意指“代表象征国家的酒”,属于对白酒质量和特点的描述。依据《商标法》相关条款规定,申请“国酒茅台”商标属于缺乏显著特征的情形。“国酒茅台”商标一旦注册成功,将导致白酒市场的不公平竞争。“国酒”一词含有“中国最好的酒”、“国家级酒”等评价性语义,批准“国酒”作为某一企业注册商标,消费者可能将“国酒”与“茅台”形成唯一关联,将对白酒行业正常的市场秩序造成负面影响,可能带来白酒行业资源的重新分配,使其他企业遭受不公正市场待遇,并将诱发酒业和其他行业抢注“国”字号商标等效仿行为。从2001年至今,“国酒茅台”商标已连续9次注册申请,均被国家商标局驳回;此次申请时,国家法律、政策并没有变动,企业又无新的法定理由,若“国酒茅台”商标注册成功,可能带来社会对行政审批公正性的质疑。
五粮液股份公司副总经理、新闻发言人彭智辅表示,“酒”是一大类商品,“国酒”应该是属于中国白酒行业的公共资源。我国白酒生产具有明显的地域特点,形成了川酒、黔酒、皖酒等不同板块,而白酒的品质与香型,又有浓香、清香、酱香,任何单一品牌都没有足够的资源来承载中国白酒的全部内涵。如果 “国酒”公共资源被单个企业或品牌占有,难免有失公平,不利于行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