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卖月饼搭售其他商品,过度包装的月饼将依法处理……”中秋将近,昨日起,成都市工商局专门抽调执法员对全市月饼市场进行为期40天的专项执法检查行动。不过,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没有发现过度包装的月饼。
此次专项执法行动将主要集中在以下方面。QS标识:店铺里销售的所有月饼必须要有QS标识;抽检报告:定期对月饼质量进行抽检并公示;自制月饼:宾馆、饭店、超市等场所自己制作的月饼,没有QS认证的,一律不许进入流通市场;早产月饼:协同质检等部门,对篡改月饼生产日期的依法严肃处理;过度包装月饼:凡包装体积明显超过商品本身的10%、包装费用明显超出商品价格的30%,就可判定为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过度包装。